摘要:建筑行业层层分包屡见不鲜,很多班组负责人都有顾虑:合同因为"违法分包"被法院认定无效,辛苦干完的活,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合同无效不等于白干,工程已投入使用,劳务费112,943.59元照样判付。四川三典律师事务所李忱律师代理劳务班组承包人(原告蒋某)出庭。
案情回顾:干完活结不了账,11万余元悬了
2023年7月,蒋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项目内部劳务承包协议书》,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达州某广场风貌打造项目的排烟工程,约定风管安装46元/㎡(含立井安装及风管保湿)、防火阀130元/个、风口65元/个、风机800元/台,按现场实际安装量结算。
2024年12月,蒋某组织班组施工完毕。现场管理人员周某(某建设公司在川负责人)向其发送两份《8月份进度工程完成量申报表》:二楼排烟工程价款60,959.79元(已付36,000元)、一层通风工程价款87,983.8元(已付0元),合计148,943.59元,已付36,000元。此后催收无果,蒋某于2026年4月2日起诉,请求支付剩余劳务费112,943.59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等。


办案困境:三重风险叠加
合同效力风险——案涉协议系劳务分包合同项下的"劳务再分包",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和建工解释(一)第一条第二款,大概率被认定无效;对方抗辩——某建筑公司称自己只是"配合开票",对工程量价款"概不知情",现场管理人员也否认申报表是"结算";证据短板——业主方一直未出正式结算,蒋某手里没有双方签章的结算单。
破局思路:用"投入使用+过程资料"锁定债权
第一,合同无效,不等于工程款归零。法院实地走访查明:项目部分店铺已开业、部分装修中,已经实际投入使用——质量合格的事实清晰,已完工程价款依法应当支付。
第二,过程资料就是"结算单"。两份进度申报表虽名为"申报",但由现场管理人员制作并发送,工程量、单价、价款合计、已付金额一清二楚,足以佐证工程量及价款。
第三,精准锁定责任主体。依据合同相对性集中起诉签约方某建筑公司;蒋某当庭明确不要求总承包方承担支付责任,系行使处分权,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判决
被告某建筑公司须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劳务费112,943.59元;如未按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需如实说明:因合同无效,逾期利息、律师代理费5,000元、交通住宿费2,000元未获支持——这是合同无效的"连锁代价"。


法律亮点
1. 合同无效≠劳务白干。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配合《建工解释(二)》发布)中,"葛某案"即合同无效仍判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支付折价补偿款;本案同样确认:已完工程投入使用,价款请求权不因合同无效而消灭。
2. 过程资料的证据价值。最高法典型案例二(何某等案)中,农民工凭工资欠条即获判13万余元工资及利息;本案中两份进度申报表成为锁定工程量价款的关键证据。
3. 无效合同的代价要算清。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约定依附于有效合同,合同一旦无效即难获支持——"保本金、失利益"。
4. 处分权的运用。放弃对总包单位的诉请、集中打签约方,是诉讼策略上的主动选择。
人民法院权威案例引用
为印证上述裁判规则,本案援引人民法院公布的同类权威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再147号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董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发包人主张以"罚款"名义从欠付工程款中扣减,法院认为:该笔款项实为发包人主张的违约损失赔偿,案涉合同未对违约扣款作出约定,在发包人未提起反诉的情况下,有关扣减的主张不予支持。该案明确——民事主体之间不存在行政法意义上的"罚款",所谓工程"罚款"本质是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未经反诉程序不得直接抵扣工程款。
【辅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答记者问(中国法院网,2019)】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明确指出:"发包人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换言之,发包人仅提出抗辩、未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应告知其提出反诉或者另诉解决。"本案判决与该规则完全契合。
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七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建筑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二款;《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四条。
律师提醒:给班组承包人与施工企业的实务建议
① 签约写清单价与计量方式——按㎡/个/台还是见光面,避免结算口径争议;
② 每月完工即留痕——进度申报表、工程量确认单尽量让对方现场管理人员签收或微信文字确认,这是没有结算单时最硬的证据;
③ 付款流水与催收记录全保存——微信关键信息用文字,别只发语音;
④ 起诉前算清"有效性账"——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的,重心放在本金,利息、律师费要有心理预期;
⑤ 审慎选择责任主体——签约相对方、总包单位、发包人的责任路径不同;
⑥ 给施工企业——劳务必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内部承包"外衣挡不住违法分包定性;工程投入使用前务必完成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