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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没缴社保、干了多年“临聘” “主动离职”,为何还能让培训学校掏出 4万元?

一、案件导读:一份裁决书里的“用工性质”之争

某书画培训学校教师刘老师(化名)在职多年,始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也长期由本人自行承担。后因其表达离职意愿后离开,校方以“双方仅为非全日制临聘人员、离职无补偿”相抗辩,并否认曾出具《辞退通知书》。四川三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紧扣“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未依法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两大核心,将零散材料组织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最终获得仲裁委支持。

本案的启示很清晰:“非全日制用工”不是用人单位规避法定义务的挡箭牌,而“未依法缴纳社保”即便在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情形下,依然可能触发经济补偿——这正是专业劳动法律师能够帮当事人“把钱拿回来”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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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庭审交锋:三道“防火墙”与一条证据链

学校的抗辩(三道“防火墙”)

  • 双方系非全日制临聘人员,依法可随时终止、无需补偿;
  • 申请人系主动离职,不存在违法解除,不应支付赔偿金;
  • 《辞退通知书》系伪造、公章被盗盖,不予认可。

三典律师的举证(一条证据链)

  • 网络报道、机构广告牌、工牌等:证明全日制用工的事实与管理关系;
  • 微信聊天记录:固定岗位调整、课酬变动及离职沟通;
  • 微信转账流水:12 笔合计 79,315 元,测算月均工资;
  • 社保参保证明:证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


仲裁委经审理认定:双方符合全日制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申请人系单方离职,故其主张的违法解除赔偿金未获支持——但学校长期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裁审衔接”规则,主动离职同样应支付经济补偿

三、裁决结果

42,962.27 元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6.5 个月 × 6,609.58 元/月

6,609.58 元/月

认定的月平均工资
(12 笔微信转账合计 79,315 元)

6.5 个月

依法折算的经济补偿月数
(工作年限 × 法定标准)

2026.3.29

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日期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人主张的违法解除赔偿金 132,191.6 元未获支持(因系主动离职,仲裁庭严守证据与法律边界);社保补偿 29,415.86 元因不属仲裁受案范围亦未予裁决。不该拿的一分不多要,该拿的一分不少拿——这正是专业代理分寸感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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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威公开案例印证

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朱某与某保安公司劳动争议案

202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配套典型案例。在“朱某与某保安公司案”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以补助形式发放费用。法院明确: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不因双方约定而免除,“不缴社保”的约定无效;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该案与三典律所承办的本案裁判逻辑完全一致,可直接用于专业宣传。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劳动者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法院依据签到表、考勤表、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认定其实际工作时间、报酬结算周期均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特征,“名兼职、实全职”,实质构成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须承担全日制用工项下的法定义务。这与本案仲裁庭“名为临聘、实为全日制”的认定如出一辙。

五、本案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事实劳动关系与书面劳动合同义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七条——解除情形与经济补偿的计算;
  •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定边界(日均不超4小时、报酬结算周期不超15日);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事实劳动关系认定要素;
  •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第五条第一款——违法解除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的裁审衔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不缴社保”约定无效,劳动者解除可获经济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五十条——举证责任与裁决效力。

六、实务经验建议

给劳动者:工资尽量通过可留痕的银行或实名微信转账收取并妥善保存;工作群聊天、排班表、工牌、招聘报道都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切勿随手删除。以“未缴社保”为由离职前,先固定证据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可最大化争取经济补偿。

给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免责工具——工作时间、计酬方式、结算周期须真实符合法定标准并办理录用备案;用“现金补贴替代社保”的约定,自2025年9月1日起已被司法解释明确认定无效。规范用工的成本,永远低于败诉加执行的成本。

证据为王:本案胜诉的关键在于,三典律师把零散的转账、聊天、参保记录组织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争议发生后再补证据,往往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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