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头条
主任律师1对1分析 案件节点实时跟进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务头条 > 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对股东责任追究影响的专业解读

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对股东责任追究影响的专业解读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引起实务界高度关注。就"债权人能否追究股东责任"这一高频争议,征求意见稿拟从三方面提高门槛。四川三典律师事务所公司法业务团队就此作专业解读。

undefined

一、三处变化的法律分析

1. 前置条件:追究股东责任(出资不实、抽逃、股权转让等),须先证明公司经诉讼或仲裁仍不能受偿,强化"先公司后股东"顺位。

2. 执行捷径收窄:执行中直接追加股东、提执行异议之诉或不再畅通,回归普通诉讼,程序更繁、周期更长。

3. 禁止合并审理:多债权人诉同一股东须分别立案、排队候判,在先裁判对在后基本有参照力。


二、参考案例(已脱敏)

丙公司诉乙公司、崔某、李某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三股东设立甲公司,首期出资1000万元转入后2日即全部转给案外人且无交易凭证;甲公司欠丙公司货款经强制执行无财产。法院依《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18、19条认定抽逃出资,判决追加三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2月"人民法院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彰显现行规则下执行异议之诉追股东的可行性

undefined

规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18、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54条、第88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6条;及尚未正式施行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三、四川三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

本所长期承办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出资瑕疵与抽逃出资追责、未实缴股权转让责任认定等商事争议,可为债权人与股东双向提供诉讼与合规服务。

undefined

四、实务建议

专业提示

1、新规未落地、旧规有效,债权人应尽早启动股东责任追究;

2、执行追加 / 异议之诉目前仍通畅,应优先运用并备普通诉讼;

3、多债权人情形尽快立案抢在先,固化有利裁判;

4、诉前固定终本裁定与股东瑕疵证据;

5、厘清新《公司法》第88条下受让人与转让人责任划分;

6、委托专业律师评估路径、时效与举证策略。


把握"窗口期",方能在规则收紧前占得主动。四川三典律师事务所竭诚提供公司法争议解决专业支持。

推荐顾问

更多+
主任律师
从业经验5年
在线咨询
合伙人—主任律师
从业经验10
在线咨询
高级律师
从业经验12年
在线咨询
专职律师
从业经验5年
在线咨询
主任律师
从业经验10年
在线咨询
返回顶部
电话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 1862802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