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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干完钱不到、结算完仍赖账?看三典律所如何把《付款承诺》变成回款"铁证"

一、本案中心思想

这是一份法院民事调解书,看似"平和结案",背后却是一场典型的乡村振兴示范园区工程"完工即被拖欠、结算确认后仍怠付"的工程款拉锯战。其专业价值不在"输赢",而在诉讼策略的精准选择

原告(园林景观工程公司)承建某乡村振兴示范园区竹钢结构及景观工程,2022年2月即已完工,合同总价87万余元。施工过程中累计开票78万余元、收到进度款52万余元;2023年5月10日,项目实际负责人李明福亲笔出具《付款承诺》,确认结算金额85万余元、扣减已付后尚欠32.6万余元。此后对方又零星付款5万元,仍拖欠27.6万余元近三年。

原告委托四川三典律师事务所杨运辉律师起诉后,律师没有"眉毛胡子一把抓"地同时强攻两家被告,而是以《付款承诺》这一关键书证为锚,精准锁定出具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李明福的付款义务,并借法院主持的调解,以"分期付款 + 任一期末付即全部加速到期 + 可强制执行 + 利息从结算确认日起算"的组合条款,将一笔可能被长期"挂账"的债权,转化为具强制执行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园林景观公司(原告)承包施工路桥公司(被告一)分包项目负责人李某(被告二)出具《付款承诺》调解锁定个人付款义务

一句话提炼:工程干完不等于钱能到账;《付款承诺》是把"口头欠款"变成"法律债务"的钥匙,再借调解书"加速到期条款"装上强制执行引擎——这是建工欠款维权的高性价比打法。

二、脱敏案例实录(基于公开文书,已做隐私处理)

  • 审理法院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人民法院(公开文书案号:(2026)川3427民初1169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实质为园林景观/竹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款追索)
  • 委托方
  • 四川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原告),代理律师:杨运辉 · 四川三典律师事务所
  • 相对方
  • 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一)、李某(被告二,1993年生,项目实际负责人,已脱敏)
  • 项目背景
  • 某乡村振兴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景观/竹钢结构工程,地点四川凉山,已脱敏具体镇村)
  • 合同与履约
  • 2021.11签约,总价873,031.90元;2022.2完工;累计开票783,800元、收进度款523,800元
  • 关键书证
  • 2023.5.10 李某出具《付款承诺》,确认结算850,020.90元、扣已付后欠326,220.90元
  • 拖欠经过
  • 其后李某再付3万(2023.11)、2万(2024.2),尚欠276,220.90元拖延至2026年起诉

调解结果(具强制执行力)

李某分期支付工程款271,585.44元 + 其他损失5,133元,合计 276,718.44元:2026.9.25付105,133元 → 2027.3.1付55,000元 → 2027.5.1付55,000元 → 2027.7.1付61,585.44元;
②【加速到期条款】 任一期违约,视为全部未付款项到期,原告可就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按年利率3%、自2023.5.10起计息至付清;
原告不再向路桥公司开具相关票据、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28元、保全费2,105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三、权威案例援引(人民法院公布,已脱敏)

▍主引: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收录案例

《某能源公司与某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调解案——府院联动化解欠付工程款纠纷》(入库编号 D2025-161-1-115-191,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该案中,能源公司完成村委楼顶光伏工程建设后遭拒付工程款,法院未径行判决,而是府院联动、引入专业认定、以调解实质化解欠付工程款纠纷,避免高额鉴定与"拆设备"双输。其裁判/调解导向与本案高度同构:工程款争议优先以调解固定债权、减少双方损耗、实现案结事了

▍辅引:人民法院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某基层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明确:双方签订的《履约金及工程·材料款支付承诺协议书》《建设工程中间结算表》系真实意思表示,已结算凭证可作为支付依据;项目负责人在付款承诺上签名,若构成《民法典》第552条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加入),应与公司共同担责。该规则直接支撑本案"以《付款承诺》锁定项目负责人李某付款义务"的代理思路。

以上援引案例均为人民法院官方平台公布并已作脱敏处理,可用于专业宣传推广;本案当事人名称、身份证号、具体镇村等信息已隐去,仅保留公开案号、法院及本所代理律师姓名。

四、本案四大专业要点

1. 抓住《付款承诺》,锁定个人责任。 项目负责人以个人名义确认结算金额并承诺付款,构成对欠款的明确自认;诉讼中以此为锚,避免在"合同相对方是谁"上纠缠,直击付款责任人。

2. 调解"加速到期条款"= 强制执行引擎。 分期付款本有"期限利益",但约定"任一期违约→全部到期+可执行+计息",让债务人不敢随意违约,回款安全系数大幅提升。

3. 利息起算点精准。 利息从结算确认日(2023.5.10)而非起诉日起算,三年多利差可观;主张权利要"早",时间就是钱。

4. 善用诉讼保全形成筹码。 本案已采取保全措施(产生保全费),正是"以保全促调解"的常见打法,让对方在压力下回到谈判桌。

五、三典律所代理亮点

本案由四川三典律师事务所杨运辉律师代理,体现本所建工与商事争议解决团队的一贯风格:

· 不硬刚、讲策略: 面对"合同主体 + 个人承诺"双重关系,精准选择请求权基础,避免无谓的程序消耗。

· 重证据、锁关键: 以《付款承诺》这一"铁证"钉死欠款金额与责任人,让对方无空可钻。

· 善调解、保回款: 用"加速到期+强制执行"条款把调解书变成回款保险,比判决更利于实际兑现。

六、给当事人的实务经验建议

  • 进场必签书面合同,过程签证同步留痕。
     工程量确认单、进度款申请、验收记录要形成闭环,避免"干完无据"。
  • 抓住《付款承诺》、结算单等关键文书。
     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亦具法律效力,是锁定债务与责任人的"王牌"。
  • 调解结案善用"加速到期条款"。
     接受分期时务必写入"任一期违约→全部到期+可执行+计息",为回款上保险。
  • 利息/违约金从结算确认日起算,早主张。
     拖延一天少一天息,权利要"算细、算早"。
  • 及时申请诉讼保全形成谈判筹码。
     查封、冻结对方账户与财产,往往比"打到底"更快促成和解。
  • 乡村振兴/政府项目亦要依法维权。
     政策项目不等于"免催金牌",留好验收与工程量证据,遇拖欠果断法律介入。

本所秉持"专业、务实、以结果为导向"的办案理念,既敢在法庭上硬碰硬,也善用调解、保全、加速到期等非诉与程序工具,帮客户把"法律上的赢"变成"口袋里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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